話說這個暑假女兒要求我允許她去打工
其實只要工作環境不複雜,時間不長,離家又近的話
我倒是不反對,總要試著進入社會
因此她也很乖的找到了一個書店(知名連鎖大書店)的打工機會
每天只花了晚上幾個小時的時間來訓練自己對外界的反應,及結交不同的人群
而書店單純高雅的氣息及人群的結構也讓為娘的我樂見她打工於此
然而隨著新的學期將近,及接踵而來的實習
不得已結束這短短的二個月,將這打工位置辭去,好專心面對即將面臨的挑戰
而這時我也提醒她要作好辭職時應有的規定及程序
免得後患無窮
果不其然,說到這兒
已是開學後的第三個月,而那最後一個月的薪水到現在還沒見著一個子兒!
不知是那書店的作業程序太過繁雜還是跟銀行有過節←沒好氣兒
每個月領錢總是落人後,不知是我女知情不報,還是書店的會計手腳太慢
總是在月中都還得在我聲聲催促的情況下才拿得到領錢的詳細單據
女兒都用很不耐及不高興的態度來面對她老娘← 我
我並不是一個嗜錢如命的媽媽←誰不要錢 ..拿來給我![]()
然而面對如此敏感的東西你來我往必須要分明
而我的目的只是站在女兒的立場監督是否有權益受損的地方
昨晚又不厭其煩的提醒女兒有關於逾期多時的薪水
女兒的一句話終於把我忍耐很久的怒火熊熊的燒起來
【要自備雙掛號的郵票給書店,把支票薪水寄來】
哇哩咧......有沒有搞錯啊
辭職前後樣樣照著規矩,你要晚一個月
好吧,我當是送你一個月的利息
晚二個月我當是你有難,共體時艱←其實心中很x
幹嘛,得寸進尺了,得了便宜還賣乖
這回跟我要雙掛號郵資才要把支票寄來
這不就是明擺著....打工者就是要被佔便宜的意圖嗎???
趁著怒火燒的正旺,發了一封意簡但詞駭的信函給書局總公司
不到二個小時對方馬上回應,立即應允將支票寄上
還不時的道歉,也道出女兒並沒有直報主管,才導至此筆支票還晾在總公司處
↑奇怪了....晾在那兒...也沒人去關心
一定要等到有人喊那是我的,那是我的
才會有下文??這會不會太事不關己了??
主管的工作到底是什麼 ??
然而女兒的反應,我並不意外
當初也是顧於她的情面,才隱身幕後
都由她出面自己去辦理
但很顯然的,年紀小面子薄,處理的不是很恰當
因此才有此後患產生
尤其當孩子反駁
父母的作為會讓他們所謂, 面子掛不住,或是丟臉啦
我不禁質疑
這樣子是否導致孩子處事的能力更差
我犯得著嗎 ?
(the end)
- Nov 04 Fri 2005 13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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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打工後記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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